CSC/ICSI联合资助计算机科研人员赴美研修项目
为鼓励我国计算机科学领域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参与国际计算机科学领域的研究,并通过合作科研的形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与国际计算机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omputer Science Institute,ICSI)特别设立CSC/ICSI联合资助计算机科研人员赴美研修项目。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Networking:
Security, internet forensics, routing, internet architechture and services
Speech Processing:
Speech recognition, speaker segmentation and recognition, speech coding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Lexical semantics, information retrieval, content analysis
Biological computing:
Bioinformations, computational neuroscience, biological process modeling
Multimedia:
Video coding, image retrieval, image analysis
Algorithms:
Machine learning,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12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超过10人/年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具有相当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在其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青年专家,申请时年龄一般不应超过45岁。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申请;
3. 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二)语言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时间与方式
自2006年起,留学基金委将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可自行进入留学基金委的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apply.csc.edu.cn)在网上递交申请,然后于2006年3月8日之前将如下申请材料递交到国际处派出工作办公室(地点:古月堂西院103房间)。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须拨打电话到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受理机构)予以确认,联系人:吴京利、李岚;联系电话:83552057、83552060。填表时,“受理机构名称”栏请选择“北京市教委”。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附注1: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表后,按系统提示打印两份。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后由单位填写,外事主管签字。各单位填写时请务必字迹工整、清晰易辨。所有表格打印时请一律使用标准A4复印纸。
2. “获奖证书复印件”应是申请人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 (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不超过5页(含5页)。
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4.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另附证明申请者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如“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应附证书复印件,“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5. 申请人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附注2、材料整理及装订办法:
1. 所有申请材料均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申请表原件第一页需粘贴申请人近期照片。
2. 请将申请材料第一、二、四部分按顺序整理(请注意将申请表及应附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开放置,申请人将每套申请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
(三)报名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位申请人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交纳500元人民币报名评审费,请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将现金同时交学校国际处派出办,由派出办将费用随同材料一起转交至受理机构(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四、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人员将按1:2的比例由留学基金委推荐至CSC/ICSI项目联合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人员可作为该项目留学人员派出;未通过复审人员可自行联系接收单位派出。上述留学人员均将被视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并进行管理。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接受单位即为座落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 Berkeley)内的国际计算机研究所(ICSI)。该机构介绍可登录ICSI网站www.icsi.berkeley.edu查询。
(二)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标准,被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派出。未达到外语合格标准人员,将不予派出。
六、资助办法
被录取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其他有关费用由ICSI和赞助商提供。
七、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录取人员在派出前均需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被录取人员抵达留学目的地后,应按规定于十日内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并自觉接受其管理。在外留学期间,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中的有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若有问题可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部联系,联系人:胡小芃,联系电话:66413182/1903/3120/3135-805/809;也可与国际处派出办联系,联系人:石翠芳、杨庆梅;联系电话:62785830、62784618。
大阳城国际娱乐官网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6年2月24日